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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群众路线楷模 借“中医之道”断案
作者:张金涛 发布时间:2014-01-13 11:23:26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工作路线,是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翟树全同志是新时期坚持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典型,是新时期密切干群关系的榜样,是人民法官队伍中践行群众路线的时代楷模。作为人民法院,80%的案子在基层,80%的法官在基层,把基层法院建设搞好了,基层办案质量提高了,就能更好地提升法院整体司法工作水平。基层法官一定要坚持群众路线。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交朋友,把握群众心理,体味群众感情,这种收获远远超过案件本身的效果。 如何走好群众路线化解矛盾纠纷?笔者认为法官要像医生那样,着眼“望”、“闻”、“问”、“切”四个环节,从办案方式、办案程序、办案外力、办案实效四方面努力,真正接地气、化民忧、解民难,把公平正义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 ——“望”,就是要巡回办案,了解案情,真正诉前化解,方便群众。 对于自己的家人,老翟是有些愧疚的,对于工作,老翟从来都是无怨无悔的。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翟树全二十余载吃住在基层,服务在基层,他穷且志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确实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巡回办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偏远地区的人民群众诉讼难而出台的便民措施。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均可从从容容开庭、明明白白说理。其中要注意两个方面:一要用群众话讲法。不要打官腔,包括方言、土话、俚语、用词习惯等都要琢磨,用通俗的、群众易懂的语言进行以案讲法,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服服帖帖,旁听群众听得明明白白。二要尽量调解案件。通过巡回开庭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置好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闻”,就是要切入正题,简化程序,真正快速维稳,惠及群众。 从1989年到2012年,翟树全在基层人民法庭已经工作23年,这些年来,随来随调、随调随结的诉前调解案件,每年都达正常审理案件数的一至两倍以上,20多年加起来,总数少说也有3000余件,但是,却无案号可查。这一点让我们敬佩不已!基层法院所辖群众居住不集中,分散在四面八方,可以尝试对一些特定案件省去立案环节,不立案而委托辖区社会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司法所先行调解,也可以自行诉前调解;还可以由人民法庭派驻的法律指导员定期到田间、村头、社区等地进行法律指导、案件跟踪,开展巡回立案和巡回调解等工作,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时间稳定群众的情绪,第一时间惠及人民群众。 ——“问”,就是要拉近距离,整合资源,真正妥善处理,稳定群众。 调解工作看似简单,只要让双方当事人形成一致意见就行,但有时候当事人的意见是在不理智或者无奈的情况下形成的,这时候就需要法官有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去把握当事人真实的心理状态,这样案件处理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面对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时,不要生搬硬套法律条文,而要熟悉社情民意;不要盲目地认为法官一出面矛盾就能化解。这就需要巧借外力、多方协调来妥善处理。可以利用诉讼代理人侧面调解,利用亲属关系进行调解,利用说情者进行调解,利用陪审员进行调解,利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可以邀请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乡镇调解中心、村委会、村小组等单位有关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让“外部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处理中,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平等协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切”,就是要抓住症结,彻底化解,真正解决问题,服务群众。 2010年1月10日,在第七届感动吉林2009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当主持人问到翟树全获奖的感受时,他感慨地说:“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感谢吉林人民给予我这么高的荣誉,我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为百姓排难解纷,做一名让老百姓信赖的好法官。”笔者深深为之感动。 广大基层法官要深入群众之中,察民情、解民忧、化民怨,切实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为群众提供零距离个性化服务。一方面要掌握法律以外的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知识和方法,成为“情绪疏导”或“情绪管理”行家里手。另一方面要熟练运用现代网络知识和技巧。通过微博、微信、网站、QQ等现代传播媒介,拉近与群众的关系,遇到矛盾真真正正解决,不留任何不稳定隐患,杜绝群众上访案(事)件的发生。 翟树全同志这位平凡乡村法官,背后却隐藏着弥足珍贵的“法律之魂”:对公平之爱,对正义之爱,对国家之爱,对人民之爱。而这爱之根源在于实实在在践行了群众路线。相信群众,是智慧之源;依靠群众,是力量之基;服务群众,是价值之魂。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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