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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法院“绿色通道”打造“爱心彩虹”
发布时间:2014-01-10 10:45:08
本网讯 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为己任,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打造三个“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打造一条“爱心彩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该院为残疾人修建专用通道和诉讼服务专窗,配备拐杖、眼镜等用具,由专人负责为残疾人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立案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举措。二是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坚持诉讼程序 “优先”、办案效率 “提速”的审判理念,立足教育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三是农民工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在执行阶段坚持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标的物、优先支付案款“三优先”原则,以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权益。 2013年以来,泰宁法院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为民服务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群众满意率高达99.7%,各项工作在稳定中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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