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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念好“民”字经 赢得群众信赖
发布时间:2013-12-20 15:04:36
本网讯(赵浩) 河南省许昌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理念,把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真正放在关心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法院通过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具体举措,增进了群众感情,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信赖。 察民情。为了真正做到零距离了解百姓诉求,县法院积极开展“法官下基层、审务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官分期分批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走访了解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沟通民心,找准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和结合点。 解民忧。近年来,县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把为民排忧解难作为司法的落脚点。通过强化诉前调解、释法明理、判后答疑等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提升了案件的审理质量,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此外,县法院努力用热心真情的服务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变当事人上访为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并将具体接待院庭长姓名、接访时间公布于众,以便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来信来访。 暖民心。县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认真落实各项亲民、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搭建为人民服务平台。法院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现接待、咨询、调解、立案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除了提供诉讼指南、文书上网等常规性的诉讼资料,还专门开辟区域提供桌椅、纸笔、饮用水等人性化服务设施,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针对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诉讼案件,专门开展诉讼绿色通道,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尽可能地为其申请司法援助资金,缓、减、免诉讼费,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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