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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山区群众看得见司法公正
作者: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军保 发布时间:2013-11-20 10:28:40
基层人民法院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深入千家万户宣示法理,公正处理各类纠纷,使老百姓对宪法和法律看得见摸得着,也就在党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 目前,全党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最基础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与广大人民群众有着血肉联系,基层法院和法庭的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展现着人民法官的新业绩和新形象,也在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通过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夯实司法基础工作,使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公正看得见摸得着,使宪法和法律深入每一位民众心中,这将有力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走出去、请进来”,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的重大成果。所谓“请进来”,就是所有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可以让人民群众参加旁听,特别是绝大多数案件都可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参与合议,还有很多疑难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听证,参与讨论。所谓“走出去”就是广大法官走出法院、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农户、企业,主动巡回办案。作为我们基层法院,除巡回办案外,我们近年来还开展了“法律进万家活动”,法官包村,党组成员包乡镇,将法律知识普及到企业、农户中去,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公开促公正,公开显公正”,公开审判和执行活动,也是我们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将公开开庭、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纳入绩效考核中去,以公开促公正执法,以公开彰显司法公正,认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司法公正。 评查案件,评查庭审活动,也是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们不但将所有办结案件经评查合格后归档报结,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每年办结的案件随机抽取予以评查,并对所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起上访的案件全部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使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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