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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围绕” 抓好法院党建工作
作者: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张军 发布时间:2013-12-17 09:40:32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法院而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既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也是以党建工作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客观需要。当前如何抓好法院党建工作,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结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认为必须要坚持“四个围绕”。 一、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大局,抓好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行动方向。法院要抓好党建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要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人民法院“第一要务”,要坚持把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干警的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在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中体现党建工作的成就。要坚持把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通过立案、开庭、调解、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为切入点,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服务,有效作为,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二、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工作,抓好党建工作。为树立和维护法院公正司法形象,要围绕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一是建立科学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法官党员个人档案,全面动态掌握党员干部发展情况,并通过科学组合,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潜能,做到有为才位,人尽其才;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做到惩罚分明,把营造家的氛围、贴近党员干部心灵作为队伍管理的内在追求,开展多种形式的谈心活动,主动关心党员特别是审判部门党员的组织需求,在职责和党组织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为党员法官分忧解难,多做好事实事。比如为党员法官参加党性理论学习、外出考察交流等积极创造条件。强化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党员干部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再比如针对法官面临的廉政风险和工作压力,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情绪调节、环境改善、温馨提示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减压辅导,确保队伍良好的工作状态;努力改善办公条件,解决党员干部职级待遇等,使大家真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法院大家庭的温暖,推动审判工作的健康开展;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对上级批转和社会各界、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存在问题的及时惩戒,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对法院党员干部职务晋升或出现不廉洁行为的,分别由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廉政诫免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对出现有问题苗头的党员干部纳入重点管理范围,责令其停职培训,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严格落实最高人法院规定的“五个严禁”,实行挂牌上岗、上班签到、外出报批等制度,从业内业外各个环节、细节上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争先创优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和参加“优秀党员”、“办案能手”、“优秀公务员”等评选活动,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设立“党员先锋岗”等,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学先进,创先进,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三、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抓好党建工作。结合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两评查”等多项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提升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司法”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为自己负责、为所在部门负责、为法院形象负责,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打造团队精神。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做到净心净行,做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典范。积极开展向宋鱼水、金桂兰、陈燕萍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紧紧围绕基层法院审判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抓好党建工作,不脱离法院的工作实际,要坚决克服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中来安排部署。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服务于审判工作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公正司法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由院党组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竖起坚强的“标杆”,即院党组书记是党组的标杆,党组是全院的标杆。逐步形成了以党组为领导核心,以院党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为工作主体,以纪检组、政治处、党务干部为骨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组工作意图的实现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执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抓好法院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法院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新时期赋予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课题。人民法院应当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和“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法院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从而实现法院整体工作的新跨越、新发展。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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