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叔侄为拆迁补偿款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4-01-07 14:24:57


    本网讯(李勇胜)  亲情是人世间美好的感情,然而为了拆迁补偿款,叔侄两人反目。近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

    2009年1月,王建在自己的侄子王伟处承包了温宿县某乡的41亩棉花地一直种植到2013年5月,因阿克苏地区职业技术学院需要扩校被征用。王伟在取得安置补偿款后,未能与叔叔王建就补偿款分配一事达成协议,后王建诉至温宿县人民法院请求王伟给付25万元补偿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王建在承包合同期间土地被学校征用,其有权获得补偿费用,王伟将全部安置补偿费用自己占有,明显有违法律规定。经过审理法官从法律规定上,从情理上,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做工作,后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

    该案审理完毕后,王伟拉着审理法官的手说:“我现在知道了法律的规定,当时自己一时糊涂,伤害了自己与叔叔之间的感情,是你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谢谢法官”。(以上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