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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命名第三批全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3-12-31 09:59:48
本网讯(谷琳琳) 为总结推广法院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和新鲜经验,推动全区法院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等5个法院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至此,经过全区各级法院三年多的积极创建和推报评选,全区已有2个法院被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有21个法院被命名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近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注重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区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追求地域特色,打造创新平台,塑造法院形象,展示法官风采,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在文化建设方面成绩优异的集体。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向全国、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学习,紧紧围绕促进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着力培育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努力塑造高尚人格,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上新台阶,为推动全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喀什地区疏附县人民法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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