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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索湾垦区法院表彰2013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3-12-31 15:33:24
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 本网讯(徐大岭) 日前,为进一步深入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以及更好的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新疆石河子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召开2013年度辖区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对该院2013年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同时对部分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敬军同志对2013年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总结,代表党组对人民陪审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并着重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搞好人民陪审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搞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参与度,要求普通程序案件全部都应当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三是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工作当中,要认真履行人民陪审的职责,同时还要起到监督法院以及监督法官的作用。崔院长同时表示要积极和团场领导协调改善人民陪审员的政治待遇。 培训会上,八师中级法院研究室王同明就《婚姻法司法解释》进行了授课、莫索湾法院宋高波就《对人民陪审员职责与定位的认识》进行了授课。授课结束后分组进行了讨论。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工作课程安排紧凑、内容丰富、授课通俗易懂,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是一次非常及时的“充电”。他们表示将在接下来的陪审工作中,更加积极的参与庭审,认真评议案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法官们一起,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团场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表彰大会上优秀人民陪审员王志林进行了代表发言。他说,人民陪审员身份光荣、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希望大家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参与陪审的能力,认真履职,发挥自身优势,当好司法监督员、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增进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信任,搭建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互相沟通的桥梁,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团场“三化”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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