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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为避赌债弃子外出 母亲争抚养儿女获准
发布时间:2013-12-20 11:11:41


    本网讯(刘文艳)  一男子因赌博无力还债外出,留下两个小孩在家无人看管。孩子的母亲知晓后,将孩子带在身边抚养,时间过了一年多但却一直联系不上孩子的父亲,愤怒的母亲遂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请求变更两个小孩的抚养权。日前,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新田铺法庭审结了这起同居关系女子抚养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唐姣诉称,原告唐姣与被告王修自2003年始同居生活,2003年生女孩小燕(化名),2006年生男孩小明(化名),两个小孩现随原告父母共同生活。2012年6月,被告王修为避赌债外出至今,不与家人联系。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出发,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女儿王燕、儿子王明由原告抚养。

    被告王修未予应诉和书面答辩。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原告唐姣与被告王修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王修仲无故外出,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现两小孩随原告和其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原告照顾两个小孩。故原、被告所生两小孩由原告唐姣抚养为宜。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唐姣与被告王修所生小孩王燕、王明由原告唐姣抚养成年,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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