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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嗜赌不顾家 妻子苦劝未果两度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3-12-19 11:22:47


    本网讯(赖见兴)  丈夫沉迷赌博不尽家庭义务,妻子累劝无果之下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2月18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告小娇与被告小明离婚。

    原告小娇与被告小明于2006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同年2月即登记结婚,并于同年11月生育一男孩。由于谈婚时间短,相互缺乏了解,加上双方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时常因家庭琐事争吵。由于被告长期沉迷赌博,对家庭不尽责任,对原告及儿子缺少关爱,原告及家人劝解无效,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

    原告因夫妻矛盾未能解决于2012年4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2年6月4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仍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期间,原、被告曾订立过一份离婚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婚生小孩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至小孩满18岁止;双方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人负担。协议签订后因被告外出躲债,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

    现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小孩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小娇与被告小明系自愿结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婚前缺乏了解,未能建立浓厚的夫妻感情;特别是原告于2012年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仍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关系未得到改善,且双方曾订立离婚协议,自愿同意离婚,并就小孩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并由被告抚养小孩的诉请应予支持。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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