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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逼堂弟写“悔过书”索赔 妻上法庭告侵权
发布时间:2013-12-18 14:09:16
本网讯(汪次安 刘晓虹) 一对夫妻疑为合谋设计陷害其丈夫的堂弟,丈夫逼其堂弟写下与其妻子有染的“悔过书”,索赔10万元未果后,其妻子又以“悔过书”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堂弟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这宗蹊跷的侵权纠纷画上了句号。 现年43岁的原告赵璐连及其丈夫夏君与35岁的被告夏明亮均是始兴县某村同村村民,且夏君与夏明亮系同宗四代内的堂兄弟关系。 近年来,原告业余从事非法的“六合彩”写单接受彩民投注的活动,被告常有在原告处报码投注,原告有时要求被告用摩托车搭乘原告到彩民家里催收欠款。 今年5月19日晚,被告和往常一样用摩托车搭乘原告收款返回时,被夏君碰见并当场截下与被告交涉,夏君怀疑被告与自己的老婆关系不正常,当场责骂并警告被告。 6月29日晚,夏君约了几个朋友来到被告家中,要求被告写下了“本人夏因一时冲动,与嫂子赵璐连发生性关系,以后本人保证不再与嫂子发生性关系”为内容的“悔改书”一份。夏君收执该份《悔改书》后,曾多次以此要挟被告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均被被告拒绝。 7月1日,被告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此后,原告以“悔过书”侵犯其名誉权为由也两度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找村委会出面调处,但被告拒绝前往。 村委会出面调处不成后,原告以被告不顾事实写下所谓《悔改书》交其丈夫所执,使其名誉和精神受到了损害为由,向始兴县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恢复原告名誉、消除影响,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被告辩解称,其是被夏君胁迫所写《悔改书》。2013年5月19日晚,其搭乘原告到县城找别人结算后回来时被夏君看见,便怀疑其与原告有不正当关系,并当场大骂。第二天,原告打电话给其,称当晚3点多原告被夏君赶出了家门。被告于是就安慰原告,语言之中说了一些过头的话语,谁知被原告录了音。 6月21日晚,夏君拿着手机来到其家中,放出原告录制的与其对话的录音,说其“搞”了他的老婆,要其赔钱。6月29日晚,夏君带了几个人来到其家里,由夏君口述,逼迫其按他意思写下一份《悔改书》。《悔过书》是其受到胁迫,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属无效的民事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庭审中原告与被告均认为双方属正常的工作交往,没有发生过不正当关系,且被告是在原告丈夫夏君携众上门的情况下被动写下的《悔改书》,并非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系无效的民事行为。 其次,《悔改书》一直掌握在原告及其丈夫夏君的手中,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故意向不特定人群散布、宣扬了《悔改书》中的内容。但原告及其丈夫多次向相关部门诉求处理,客观上对原告名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可见,原告名誉受贬损与被告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再次,原告提出公开道歉不仅不能消除影响,反而会扩大知情面,故原告向被告提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赵璐连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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