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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沟里的“阳光法庭”
——记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工作
作者:胡小霞 马唷清   发布时间:2013-12-17 09:31:16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地处郏县西部山区的薛店镇,下辖薛店、茨芭、黄道、渣元四个乡镇,263个自然村,辖区面积273平方公里,人口17.3万,素有“山沟里的阳光法庭”之称。

    近年来,为确保辖区社会的稳定发展,薛店法庭干警紧紧围绕“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重点,始终把廉洁司法、公正为民、化解矛盾、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作为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截至2013年12月15日,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累计收案195件,结案159件,其中调解撤诉127件,调撤率80﹪。薛店法庭所办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维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被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在审理案件中侧重调解,注重调解技巧,从而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诸多反目的当事人握手言和,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社会的稳定。

  严格依法办案,妥善化解纠纷

    近年来,薛店法庭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小事入手,在细处着手,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3年4月,薛店法庭在审理周某诉茨芭镇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宣读判决的时候,周某坐的凳子松散以致其摔倒在地,承办法官赶紧将其扶起,说“对不起,法庭条件简陋,希望您见谅”,没想到周某拍拍衣服赶紧说,“没事,没事,条件再简陋都不拍,你们案件办的公正,我们是打心眼里感激和尊重”。一席简短的对话,融合了法理与人情,彰显着公正与和谐,让人觉得感动,在不经意之间,法庭已经得到了最大的褒奖。

  强化诉讼调解,注重大局意识

    调解是一种成本低、收效高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薛店法庭在办理民事案件中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积极探索调解结案的新思路,创新采取“四步工作法”审理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努力实现和谐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庭办理每一起案件,会充分考虑当事人情绪、生产生活状况、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对乡邻、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接受法律咨询等各项活动。干警们不辞辛苦,用一言一行向辖区的群众传递着遵纪守法、宽容大度、与人为善的精神意志,尽一切所能在基层营造着传递正能量的大环境。

    薛店法庭树立了新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理念:即把强调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与追求调解结案区分开来,要强调民事案件调解100%,但绝不追求调解结案率100%;对于每一起案件在调解实在难以进行的时候,就要想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司法原则的真正内涵;需要开庭审判的时候,要及时开庭,但是要把民事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审判人员不仅要对每一起民事案件做调解工作,而且对每一起民事案件的每个环节都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在调判结合之间要避免发生更大的矛盾。

    2013年5月,薛店法庭开庭审理赵某诉查某离婚纠纷一案,当天由于原、被告双方都有多名亲属陪同,双方及亲属情绪波动较大、反应激烈。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处理不好很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思考了片刻,说“今天你们双方都来了一些亲属,既然来了就说明对这个案件很关心,今天咱们开庭,亲属们都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吧,但是法庭房间小,坐不下这么多人,怎么办呢?我看今天天气也不错,这个庭就在室外开,作为当事人和旁听人员,你们都须遵守法庭纪律,非经允许不得喧哗、吵闹、擅自离开法庭‥‥‥”,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开庭,双方虽然互有怨气,但对法庭没有任何意见。法庭经过努力虽然没能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但此次开庭成功避免了双方的激烈冲突。

  坚持正本清源,常抓廉政建设

    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防腐斗争,关系到干警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人民法庭的形象。薛店法庭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二是坚持廉政意识教育,组织干警反复学习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提高干警对反腐倡廉重大意义的认识;三是纠正审判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四是以“五个严禁”、“五除活动”为主要内容进行纠风工作,杜绝吃、拿、卡、要和态度生硬、蛮横、冷漠、推诿等不良作风。法庭的干警们在坚持正本清源,常抓廉政建设思想的指导下,无一人有违法违纪现象。

    薛店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同级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全庭干警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后,薛店法庭将更加团结拼搏进取,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良好精神状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创造更加优良的工作业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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