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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现金误存他人卡 法院调解失而复得
发布时间:2013-12-11 14:45:39
本网讯(纪俊) 日前,家住杭州的王先生误将87100元现金存入他人银行卡中,心急火燎的王先生在查到存入账户的信息后,又辗转到紫阳县,一纸诉状将存入账户的户主谭女士告上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存入的金额。 10月17日,王先生在杭州联合银行蒋村花园分行将87100元存入一张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上。11月12日,他到该行取款,发现将钱误存到别人卡内。银行工作人员通过信息查询到持卡人是家住陕西省紫阳县的谭女士,当被告知无法退还时,王先生遂将谭女士诉至紫阳法院,请求将误存的87100元返还。 紫阳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查明了案情,而谭女士远在榆林务工。办案法官通过多方联系,找到了谭女士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告知了其相关情况,谭女士当即表示愿意退还存款,并主动从榆林赶到紫阳。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谭女士退还了87100元存款。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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