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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忙借钱写欠条 朋友“跑路”自己被告
发布时间:2013-12-06 16:27:29


    本网讯(龚晨)  朋友有事帮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可要是不分情况胡乱讲究“哥们”义气,最终可能会惹祸上身。瑞昌一男子替朋友借款,不料朋友一跑了之,自己被债主告上法院。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借款纠纷案。

    被告徐东飞因朋友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在知道原告柯细斌有余钱可以外借后,遂介绍原告柯细斌借款给其朋友。因原告与被告的朋友不熟悉,只同意借款给被告,由被告负责偿还,被告表示同意。

    原告柯细斌于2012年4月11日借款30000元给被告的朋友,并由被告徐东飞出具了借条。加上被告在与原告交往过程中另向原告借款2000元,两次借款共计32000元。后被告徐东飞的朋友因生意亏损而外出躲债,音信全无,被告无法联系到其朋友。2013年10月28日,由于被告一直未还款,原告柯细斌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32000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后,积极主持调解,承办法官在了解被告借款真实情况后,耐心的给原告做工作,要求原告给予被告必要还款时间。最终,原告同意被告延后还款,使本案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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