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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满判决闹访 将70岁老母丢在法庭不管
发布时间:2013-11-21 11:03:18
本网讯(孟自成) 11月19日,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了一起因不服判决而引起的闹访。 2013年5月31日,剑川县人民法院马登法庭审理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依法对原告李锦灿起诉被告陈金石相邻通行权纠纷作出了判决,被告陈金石不服上诉至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大理中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裁判文书送达后,陈金石的妻子认为判决不公,多次到法庭要求重新审判。马登法庭庭长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告知相关的法律程序,但陈金石的妻子并未听进劝说。 2013年11月19日上午,陈金石的妻子将其70多岁的母亲送到法庭后自行离开,法庭庭长发现后对老人进行了两个小时的劝说并安排其吃午饭,午饭后老人并未离开,声明不改判决便不离开法庭。劝说无果后,庭长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安排苏副院长带队来到法庭处理。苏副院长等一行人在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后,详细查看了卷宗,耐心细致地和老人进行沟通。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最后老人同意回家并保证不再闹访。副院长一行会同马登法庭工作人员将老人送回了家中,并找到陈金石的妻子指出其做法不对,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对裁判文书不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能无理取闹,更不能将老人一个人丢下就不管不顾,这是对老人极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致此一起闹访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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