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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未执结案件活动
发布时间:2013-12-06 10:14:10


    本网讯(杨玉忠)  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云南省绿春县法院开展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截至目前,该院已执结案件35件,执行标的额322460元。涉弱势群体案件3起,标的额24000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赔偿3起,标的额210000元;人身损害赔偿案6起,标的额32000元;拖欠雇工工资案1起,标的额14000元。一是实现新收案件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二是实现均衡结案,结合全州开展的案件质量年活动,提升实际执行率、执行到位率,案件结案报延率,优化执行工作的各项指标。 

  今后,绿春县法院将以本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动力,继续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委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突出我院执行工作公正、效率、廉洁、规范、文明的方针要求,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结案率,努力推动和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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