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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邵法院:法官奔波千里维民权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3-12-06 10:05:23


    本网讯(刘繁荣)  近日,湖南省新邵法院干警践行群众路线,奔赴千里之外为民维权,并竭心尽力调解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事,得到了群众赞誉。

  原来,新邵县刘某洪曾多次在邵东县黄建群处购买货物,做箱包加工销售生意,但未将货款付清。2013年4月18日经过结算,刘某洪写下了“欠黄建群货款223500元”的欠条。此后,黄建群多次上门催款,刘某洪拒不支付。2013年度11月25日,黄建群向新邵县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刘某洪向其支付货款223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11月26日,黄建群得到刘某洪有转移财产迹象,向法院递交了请求冻结刘某洪银行的申请并提供了相应的财产担保。11月28日,新邵县法院依法做出民事裁定书,并指派干警当日到新邵县工行、农行、建行、邮政银行等多家银行进行司法查询。干警查到刘某洪在农行有8万多存款,但开户行远在千里之外的云南省昆明市锦苑支行。黄建群向法庭申请到云南昆明去冻结,承办法官向主管院长汇报,主管院长对此准许。为防刘某洪近日转移财产,该院派出干警王强、小刘两人迅速赶往云南省昆明市。

  29日上午,长途奔波后到达昆明的两干警,赶到了官渡区锦苑支行。不料司法查询后得知,刘某洪已于28日下午在此帐户上支出了七万多元,现帐户余额仅剩7千余元。干警决定暂不冻结,以免打草惊蛇,并到当地的中国银行、邮政银行、建行、工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查询。干警发现,刘某洪在其他开有帐户,但存款很少交易极少,推定农行帐户应为刘某洪业务往来常用帐户。当日下午,两干警再次来到农行查询,该帐户存款余额增至一万多。法院干警迅速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并征求了原告方意见,对此帐户继续跟进、以待时机。12月2日,法院干警再度来到农行,此帐户又有较频繁收支交易,但余额仅剩下三千多。干警再度到附近其他银行进行查询,其他银行仍没有交易往来。12月2日下午,法院干警第四次来到昆明市农行锦苑支行,此帐户余额还是没变。由于出来时日已久,且预定了12月3日下午的返程票,在向院领导汇报以及征求原告方意见后,干警决定对此账户冻结,并向农行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冻结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农行锦苑支行“即时冻结刘某洪在此帐户现有余额,并后续冻结至25万元止,在此之前该帐户只进不出”。

  冻结工作虽已完成,但此案并没结束。为争取调解结案力促和谐,干警决定第二天找到刘某洪本人,当面送达民事裁定书,并进行远程调解。但当两干警按原告提供的地址来到官渡区六甲村时,当地人都说无此人。按原告提供刘某洪手机号码打过去,无人接听。到社区问,社区干部也不知。到六甲派出所查询,派出所电脑上显示的信息为“住址为小街乡清棚新村”。干警又迅速赶往小街乡清棚新村,当地派出所民警反映,此人一年前已搬走。此时已将近中午十二点,干警们马上打电话给黄建群,让她仔细回想刘某洪住处情况。黄建群冥思苦想后说可能在六甲工业区,但当地只有相邻七甲工业区,并没有六甲工业区。干警又饥肠辘辘地赶往七甲工业区。到了工业区,干警边走边打电话给黄建群,问询刘某洪住处的标志物,后又反复地打刘某洪电话。中午一点半,刘某洪终于接电话了,但他先是说会退材料给黄建群,后又说自已现在外地送货,让干警改天再来。干警耐心地与他沟通,刘某洪终于在中午两点左右出现了。他边签收材料,边将自己的难处一古脑倒了出来。法院干警听后情理法结合做工作,并当场打通了黄建群的电话,讲了刘某洪目前情况,同她分析利弊,建议双方尽快调解。并让刘某洪与黄建群在电话中沟通。在与黄建群长时间通话后,刘某洪答应分三次将欠款付清,同时希望黄建群能收回部分不好的材料,黄建群则要求在开庭前将欠款全部付清。因返程时间将到,且此案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干警们收好案卷材料,连走带跑地赶往站台。

  12月5日,原告黄建群专门从长沙市给湖南省新邵县法院打来电话,对法院干警千里奔波执行维权并调解的事表示深深感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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