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商家整修报废车出卖赚四百 致人死亡赔三万
发布时间:2013-11-28 11:26:51
本网讯(王缀成) 吴某将整修后的报废三轮车卖与马某,从中赚得差价400元。交付后,马某无证试驾该车后发生翻车事故死亡。马某家人遂将吴某告上法庭,索要马某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3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吴某赔偿马某家人因马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31429.3元。 吴某开设一农用车修理门市,主要经营农用车修理业务。去年4月份,付某将其所有的三轮农用运输车以3400元的价格出售给吴某,考虑到该车未参加2011年的车辆年审,付某并未将该车的车牌及相关手续随车交付。后吴某对该车辆进行修理、更换了部分零部件。 今年9月24日,吴某与马某达成口头协议,将该车以3800元的价格出售给马某。由于马某无驾照,吴某遂开车将该车送到马某家。当天下午,马某将该车开到路上去试车时,因驾驶不慎车辆翻倒,马某被当场压死。 法院认为,马某未取得农用三轮运输车驾驶资格,在道路上驾车行驶,造成车翻人亡的事故,其对此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鉴于吴某其在明知该车无牌无有效行驶证情况下将该车出售给马某,即使其对马某发生此事故不存在直接侵权行为,但其在将该车出售给马某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其应分担马某应承担的责任,并酌定由吴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据此,灌南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