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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为争房产上法庭 法院调解重拾亲情
发布时间:2013-11-19 16:28:31
本网讯(汪次安 刘晓虹) 广东始兴县太平镇居民章大妈与其老伴邱大伯生育了一子。在邱大伯病重直至去世期间,其儿子、儿媳不闻不问,并霸住着父母的房屋,日前被其母亲告上法庭。案子经始兴县人民法院耐心调解,母子最终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家住始兴县太平镇解放路的张大妈与其丈夫邱大伯于197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1年,张大妈与其丈夫购买了房屋一套,产权证登记在丈夫名下。2009年,其丈夫被检查出患有肿瘤,2013年病情恶化再次被送入医院治疗,张大妈在其丈夫患病期间给予了悉心照料,其儿子、儿媳却很少过问和照料其父亲,且与其母亲的关系逐步恶化。2011年4月,张大妈只好带着病重的丈夫外出租房居住。2013年1月22日,张大妈的丈夫考虑到张大妈的生活状况和家庭矛盾的实际情况,在亲友的见证下,立了一份《遗嘱》给张大妈收执。遗嘱表明,属其名下所有的始兴县太平镇解放路某楼房屋的份额归张大妈继承。 张大妈的丈夫去世后涉案房屋被其儿子、儿媳长期居住不肯退出,给张大妈的生活造成了困扰。2013年7月22日,张大妈到始兴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争执之房产归其所有。 该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经调查了解到原告与被告之间虽有矛盾,但母子感情尚存,如果直接判决可能会导致亲情恶化。于是,法官对原、被告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并对被告进行《继承法》的宣传教育,被告最终放弃对房屋的争执,消除了彼此的隔阂,重拾母子深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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