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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喜事礼炮炸伤岳母眼 女婿诉超市获赔4万6
发布时间:2013-11-18 15:14:28
本网讯(毛伟) 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放礼炮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经过法院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双方均对调解结果满意。 2013年1月25日,叶月香的女婿因操办喜事,在杨建强经营的百乐超市购买了烟花礼炮。1月27日晚上燃放礼炮时,其中一个礼炮于中部爆炸,导致在场的叶月香右眼被炸伤,经送医院手术治疗,于3月21日根据医嘱施行右眼球摘除手术后出院。叶月香伤情经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杨建强在事故发生后,只支付了1.1万元医疗费用即未再承担责任。叶月香要求杨建强再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无果后,遂将其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了由被告杨建强一次性赔偿原告叶月香各项经济损失4.6万元的调解协议,使得剑拔弩张的法庭双方当事人得以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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