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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患病丈夫离婚 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13-11-14 16:16:22
本网讯(史少兵 施小惠) 原本是一对患难与共的农村夫妻,只因丈夫患病,劳动能力受限,经济收入减少,不堪重负的妻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日前,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判决这对夫妻不准离婚。 张茹萍与赵建兵于1994年结婚。婚后,丈夫赵建兵外出打工养家糊口,妻子在家料理家务,虽然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但夫妻俩相互支持,共同打拼,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一家人的生活也算有滋有味。但最近四、五年,赵建兵被检查出患有糖尿病,劳动能力受限,大多时间在家休养,偶尔在当地打点力所能及的零工。因为赵建兵治病需要花钱,孩子又要上学,全家人还要生活,家庭收入的大幅减少让张茹萍不堪重负,二人经常因此吵架,一度分居冷战六个多月。今年9月份,张茹萍诉至法院,以丈夫不尽责任,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现赵建兵身患糖尿病,张茹萍作为妻子有照顾扶养的义务,离婚诉求,有悖法和道德。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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