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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30年 妻子因小吵小闹起诉离婚被驳
发布时间:2013-11-18 10:43:10


    本网讯(潘卫平)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然而,一对夫妻结婚近三十年,妻子却因琐事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离婚诉讼案件。

    原告辛小燕诉称:她与被告杨春斌于1985年6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家庭矛盾夫妻感情一直平稳;但近几年,双方常为一点小事多次争吵,互不谦让,夫妻感情破裂。故向法院提起诉请,请求判令与被告离婚,依法分割共有财产。被告杨春斌辩称:原告辛小燕所说部分属实,我认为夫妻之间小吵小闹实属正常,而且我们争吵都是为了家庭琐事,虽然会争吵,但我与原告的感情一直很好,我很珍惜这个家,绝对不同意离婚。

    经过法院法官的走访了解,原、被告之间结婚系双方自愿,婚后夫妻在一起生活多年,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双方因家庭琐事有时争吵,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只要双方相互沟通,加强理解,仍有和好可能;原告要求离婚,其理由不充足,本院不予支持。法院遂依法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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