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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过户房主拒退定金 法院执行主动还清
发布时间:2013-11-11 11:41:02
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欲转卖房子给朋友收取了一万元定金,房子不能办理过户却拒不退还定金,被诉至法院后依然不退还。11月8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冻结被执行人工资账户,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归还8000元定金。 2011年12月7日,潘红艳告诉朋友黄海令说自己有一套房子欲转让,黄海玲预付10000元定金给朋友潘红艳,欲购买她的套房,后因房子不能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黄海令不同意购买,要求退回定金,但是潘红艳不同意退还定金,双方争执未果后,黄海玲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协议,潘红艳退回黄海令购房定金8000元。 调解生效后,潘红艳没有主动把钱还给黄海令,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联系潘红艳,但是潘红艳均已没有钱为由拒绝退钱,银行卡上也没有存款。11月8日,执行局法官经过查询发现潘红艳的卡上有工资收入,即裁定冻结潘红艳的工资账户,当冻结裁定书送达给潘红艳时,潘红艳才知道法院动真格的了,当即主动把8000元交至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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