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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拿回50万定金私刻公司印章获刑5个月
发布时间:2013-07-24 11:12:44
本网讯(覃兆华) 男子周家礼为拿回50万元项目用地定金,私刻公司印章并顺利拿回定金,最终因触犯法律被判刑。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被告人周家礼拘役五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家礼为了要回2010年4月份帮广西一片药业有限公司向贵港市江南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交付的50万元项目用地定金,于2012年3月间伪造了“广西一片药业有限公司”印章一枚,并在自己假冒广西一片药业有限公司制作的“声明”、“委托书”上盖上假印章,于同年7月19日顺利地从贵港市江南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回了50万元定金。 庭审中,被告人周家礼的辩护人提出50万元定金是被告人周家礼用自己的钱以公司的名义交付的,被告人周家礼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建议对被告人周家礼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家礼冒用公司名义,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周家礼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周家礼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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