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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撬门入室盗窃 一个月内同一小区作案5次
发布时间:2013-11-08 13:37:27


    本网讯(甘仕兴 莫一超)  陈家汉是兴业县人,初中毕业后便到贵港市务工,因平时挥霍无度,平时的工资根本不够其挥霍,又眼红别人有钱,于是便干起入室盗窃行当。在尝到不劳而获的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一个月内在同一小区疯狂盗窃5起,赃物价值8千余元。近日,被告人陈家汉犯盗窃罪被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处罚金10000元,并责令陈家汉退赔被害人损失。

    陈家汉经过踩点,于2012年7月12日17时许,陈家汉窜到贵港市贵钢生活区2幢宿舍楼发现韦加成家中没人,于是便利用作案工具将房门的门板砸烂进入室内,经过翻找将韦加成现金160元盗走。第一次得手后,陈家汉越发觉得盗窃比工作钱来得容易轻松,又可以满足自己的挥霍。于是,在同月18日零时许,陈家汉又来到贵港市贵钢生活区3幢宿舍楼6楼黄宇用家中,利用作案工具顶烂门锁进入室内,发现有一串摩托车钥匙放在茶几上,于是将黄宇用的摩托车钥匙拿走,之后便跑到楼下停车棚内寻找黄宇用的摩托车,并将黄宇用停放在停车棚的1辆五羊本田摩托车(价值8 000元)盗走。得手后将摩托车进行低价销赃,得到的账款用于其挥霍。同月22日零时许,陈家汉第三次来到贵港市贵钢生活区炼钢17幢宿舍楼,偷偷撬开洪海家的入室门,将洪海放在茶几上的现金230元盗走。事隔6天,即28日16时许,陈家汉再次到洪海家,发现白天没人在家,于是再次利用撬门入室方式,将洪海家里全部翻找一遍,最后将1台美的牌电磁炉、2本房产证盗走。得手后其便以20元将电磁炉销赃。2012年7月29日零时许,陈家汉第五次来到贵港市贵钢生活区炼钢1幢宿舍楼6楼,再次利用撬开门锁的方式进入韦小向家中,将韦小向书房的1台电脑主机盗走,之后销赃得到5元。综上,一个月内陈家汉入户盗窃五起,盗得财物价值共计8415元。

    上述事实,陈家汉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并有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现场图、指认现场照片、赃车照片,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辨认笔录、辨认照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价格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通知书,户籍证明,失主韦加成、黄宇用、洪海、韦小向陈述,证人麦亚东的证言,陈家汉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家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家汉犯盗窃罪罪名成立。陈家汉到庭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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