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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谷偷鸡又偷车 瘾君子疯狂作案获刑又受罚
发布时间:2013-11-08 11:49:08


    本网讯(廖世健 黄健)  广西横县南乡镇圭壁村的谢增进沉迷毒品多年,为筹集毒资,在村里经常有小偷小摸的行为,村民们敢怒不敢言。11月6日,被告人谢增进被广西横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增进为筹集毒资,单独或伙同他人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间,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出卖或换取毒品吸食,出卖赃物所得款项用于购买毒品吸食花光。2012年9月某日13时许,被告人谢增进进入本村黄某金家,将黄某萍存放在房间内两袋稻谷盗走,后运到灵山县丰塘镇丰塘街出卖,得款人民币167元。2013年1月某日20时许,被告人谢增进进入本村谢某晓家中,将12只项鸡盗走,后运到灵山县丰塘镇丰塘街出卖,得款人民币400元。2013年5月2日11时许,被告人谢增进伙同他人,去到本村谢某福住宅前,将谢某快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价值人民币300元、一辆摩托车盗走,后用该车换取毒品吸食。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摩托车追回退还被害人。

    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增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合伙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谢增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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