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艳) 一男子因为在赌场上与人发生争执,竟带领一群“哥们”持刀砍赌场老板。为了逞一时的威风,换来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海铭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的经济损失共人民币14412.3元。
2013年3月24日晚,黄海铭的朋友黄程辉在浦北县某镇杨某开设的赌场赌钱,黄程辉因发错牌,与该赌场人员“阿飞”发生口角并互相厮打,赌场里的一些台凳被打烂,黄程辉也被打脱两颗牙齿,赌场顿时陷入一片混乱当中。杨某闻讯后,立即与其朋友驱车前往赌场,杨某见到赌场的状况,就问“是谁来搅赌场?”黄程辉从赌场旁站了出来,杨某过去用手推了几下黄程辉,这时旁人见状便将他俩间开。黄程辉的一个朋友吴禄在赌场旁用手机打电话说:“要叫人来打架!”杨某听到后也不甘示弱,便上前推了几下吴禄,并说:“你去叫人来嘛,多少人我都不怕!”随后,黄程辉驾车与其朋友离开现场。约半个小时后,有两辆面包车及几辆摩托车开到赌场,从车上下来30多人,他们对杨某等人进行分割包围。黄海铭从车上下来后,手持一把长刀,杨某见状,即从地下拾起一条木棍追打黄海铭,黄海铭见状,迅速避开。黄程辉下车后对其朋友说:“打他!”这些人即将杨某围住,黄海铭举刀向杨某砍去,农即用左手去挡,被砍断左手大拇指,左桡骨、尺骨骨折。经法医师鉴定,杨某的伤已构成重伤。杨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包扎,后转送玉林某医院住院治疗13天,用去医药费19041元。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就民事赔偿部分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但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家属交现金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海铭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本案中,被告人黄海铭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发生,但还是持刀朝被害人砍去,客观上也造成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由此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被告人也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害人非法开设赌场,动手推人,用语言刺激对方,并先持棍追打被告人,其本身有一定的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责任。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按被告人承担70%和被害人承担30%的责任进行分担。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