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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互相伤五人 互谅互让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3-11-08 11:57:37


    本网讯(邓秀勉)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同姓邻居何志伟、何德有与何朝坤因小小的房屋排水沟问题引发争执,继而大打出手致使轻伤五人。日前,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从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出发,成功引导双方进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调解,并依法给予该三人从轻处理,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2013年1月13日12时许,何志伟因其房屋排水沟问题与邻居何朝坤发生争吵。何志伟用甘蔗敲打何朝坤头部后,何朝坤便冲回家中拿一把镰刀出来欲与何志伟对打。当看见何志伟的孙子何某某时,何朝坤便持镰刀砍打何某某。见此状况的何德有与持禾叉的何志伟冲过来与何朝坤相互打斗。尔后,闻讯赶来的陈星瑞欲上前拉何朝坤时被何德有持从何坤朝手中抢下的镰刀砍中左手掌。经鉴定,何某某、何德有、何志伟、何朝坤、陈星瑞的身体损伤程度均属轻伤。

    庭审中,何德有、何志伟、何朝坤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名均无异议。

    承办法官为努力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多次组织双方家属进行民事调解。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不依不饶,分歧意见较大,但法官不放弃努力,让双方冷静思考一段时间后,继续引导双方依法自愿调解,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和“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当场兑现,相互谅解。据此,法院决定对犯故意伤害罪的何德有、何志伟、何朝坤三人从轻处理,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二年,缓刑一至三年不等的判决。

    邻居双方对法院这种人性化执法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做法大加赞赏,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以后和睦相处,做个好邻居。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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