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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马贼逃十年终被擒 妻子窝藏赃款被判罚金
发布时间:2013-11-06 11:15:41


    本网讯(孙秀元)  近日,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丈夫盗窃后逃跑妻子窝藏赃款的案件,二人双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3年1月至3月,泰来县人李亚东伙同张洪海(已判刑)、刘大力(已判刑)分别在泰来县、泰康县、泰来农场等地实施盗窃9起,盗窃马匹29匹,价值人民币近六万元,所得赃款被三人分掉。李亚东将其中的1200元拿回家交给妻子杨晓兰,并告知是盗马所得,杨晓兰得知丈夫伙同他人多次盗窃,不但不劝其自首,反而明知是赃款却帮助窝藏。公安机关经过努力侦查,终于在2013年6月将李亚东和杨晓兰抓获。在庭审中,李亚东和杨晓兰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赃款的去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亚东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方式,盗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杨晓兰明知李亚东所给钱款系犯罪所得赃款,而予以窝藏,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以盗窃罪判处李亚东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杨晓兰罚金二千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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