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胸部处女膜均非"原装" 夫妻同居一天即分居
发布时间:2013-10-25 14:02:47


    本网讯(韦祖珍)  40岁的周国杰经人介绍认识陈妮,相识半月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了时下流行的闪婚一族。然而好景不长,今年年初周国杰即到法院起诉要求与陈妮离婚。

    原来,双方婚后仅仅同居了一天就开始了分居生活,原因是周国杰发现被告陈妮婚前生活不检点,新婚之夜伪装出处女形象也是通过做处女膜修补术。此外,周国杰还发现陈妮做过隆胸手术,这些发现给周国杰造成了严重的心灵伤害。分居一年多后,周国杰决定到法院起诉要求与陈妮离婚。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双方婚前认识时间较短,草率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因双方婚前缺乏相互了解,导致婚后不久即产生矛盾,进而分居至今,考虑到双方两地分居的情况短期内不会改变,夫妻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且陈妮婚前做过美容整形手术,而周国杰对此不能接受,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认定周国杰与陈妮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