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来的婚姻不长久 法院调解夫妻终分手
发布时间:2013-10-24 10:59:12


    本网讯(宫大彬)  随着网络社会化的发展,网络情缘也履见不鲜,但因“网恋”而缔结的婚姻却不能像网络一样每天都有新鲜感。近日,伊春市五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从“网恋”结婚至离婚不足二年,便走进法院离婚,当双方手持离婚调解书时,均表示今后一定要慎重对待婚姻。        

    原告刘静与被告赵强2011年初在网上聊天时相互产生好感,发展成网恋。在网上相识不久,双方相约见面,并登记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两人婚后产生矛盾,长期分居,互不往来。2013年3月,原告刘静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赵强离婚。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离婚。同时,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都很年轻,且已无和好可能,承办法官希望他们能把婚姻问题妥善解决,然后以新的姿态迎接新生活,经多次与双方谈心,最终被告打开心结,接受调解,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协议离婚。同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今后一定要慎重对待婚姻,争取建立一个幸福持久的家庭。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