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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千里跨省相亲被骗 河南男子人财两空
发布时间:2013-10-23 09:06:22
本网讯(蒋德春) 现在,不仅结婚难,相亲也难。一不留神就会人财两空。这不,从千里之外的河南来到广西的男子黄勇就因为相亲被骗将近4万元。近日,这一起诈骗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黄斌串通覃应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09年4月中旬,来自河南省的男子黄勇经人介绍,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的女子邓花,叫邓花帮介绍对象,邓花又叫岑艳(已被判刑)帮物色人选,岑艳叫同乡龙场村的被告人黄斌帮找合适人选,后被告人黄斌与黄大秋(已被判刑)联系,黄大秋找到同屯的覃应美(已被判刑)。经商量,决定由黄大秋及其妻子黄美华(已被判刑)假扮覃应美的家人,由覃应美假装嫁给黄勇,骗取黄勇钱财。 2009年4月21日,邓花带黄勇到隆林县隆或乡隆或街上与岑艳、覃应美、黄斌见面,当晚,覃应美、邓花、岑艳、黄斌一起带黄勇到黄大秋家商量婚嫁礼金事宜,覃应美假装同意嫁给黄勇,后邓花等人向黄勇提出要40000元的礼金和介绍费。次日,黄勇与岑艳、覃应美、黄美华回到隆林县城,并由覃应美用其第一代姓名为“黄美花”的身份证在隆林县农业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 4月23日,岑艳等人又带黄勇到田林县城,黄勇叫其家人汇40000元人民币到覃应美该银行卡上,黄勇从该银行卡中领出2000元作为回家的路费,并将该银行卡交给黄美华等人后带覃应美回河南省。当天,岑艳、黄美华、黄斌持该银行卡到农行取款,然后由被告人黄斌、黄大秋、岑艳等人瓜分。当天,覃应美随黄勇回到河南省一起生活。2009年6月21日,覃应美谎称其母亲过世,以回家办丧事为由与黄勇一起回到南宁,在某客运站以上厕所为由趁机逃脱。2012年7月26日,被告人黄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出赃款6800元,已由公安机关退还被害人黄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以介绍婚姻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38000元人民币,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斌犯罪后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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