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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出事故 致人死亡尝苦果
发布时间:2013-10-23 09:19:48


    本网讯(强弘 余辉)  司机朋友驾车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疲劳驾驶可谓是马路上的“隐形杀手 ,造成的严重的后果只有自己承担。近日,安徽省泾县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王二赔偿张永等四位原告经济损失508396.50元。

    2013年4月20日7时35分,王二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由黄山方向驶往泾县方向,当行驶至国道205线1517KM+100M处时,因疲劳驾驶而撞到路边的广告墙上,造成车上乘客张永及李梅受伤,车辆受损。后李梅于当日上午9时23分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王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永、李梅无责任。事发后,王二支付了李梅6400元费用,对其他损失未予赔偿。目前王二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关押在旌德县看守所。死者李梅的亲属张永等四位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王二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以事故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赔偿。本次事故中,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故应对原告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在核实了原告方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女儿的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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