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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送亲友出事故 人伤车损还遭索赔
发布时间:2013-10-12 09:00:30
本网讯(刘厚起) 一男子好心驾车送亲友回家,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自己被亲友告上法庭。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司机赔偿伤者12000元。 巢明松与李兰系姨表亲戚关系,2012年11月19日亲友聚会之后,由于李兰家较远,巢明松出于好心驾驶自己的小车送李兰回家。当晚20时20分许行驶至万上公路16KM加500M路段时,由于当天下雨影响视线,巢明松为避让前方来车不慎驾车撞上路边树上,造成巢明松、李兰受伤、小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万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巢明松为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李兰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巢明松、李兰被送往万载县人民医院治疗,分别住院7天和13天、花费医疗费4265元和7736元。后经万载康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兰构成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两个家庭也因此开始产生矛盾。最后李兰将巢明松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载支公司告上法庭。 另查明,巢明松为其小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载支公司处投保了车损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险种,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为10000元/座。李兰为农业户口。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巢明松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故李兰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全部由巢明松负担,因其在人保万载支公司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故应先由人保万载支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巢明松自己负担。经核定,李兰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28442元。鉴于双方系亲戚关系,法院再三主持调解,最终原、被告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人保万载支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范围内赔偿李兰10000元,巢明松赔偿12000元,李兰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两个家庭终于言归于好。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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