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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开锁王”一月疯狂作案9起领刑11年
发布时间:2013-10-21 09:23:38
本网讯(覃警虑 覃金矿) 在短短的1个月内,利用自制的钥匙撬门疯狂作案9起,涉案金额66956元。9月30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谭日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乡的谭日浪,现年28岁,因嫌种田辛苦,便通过朋友介绍,学会了一手开锁技术,但他不务正业,又想一夜暴富,便做起撬门疯狂作案的念头,2013年元月3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谭日浪独自驾驶摩托车窜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八面街上,用自制的钥匙撬开一日用品杂货店卷阐门,将店内的甲天下香烟70条、红河香烟11条、红双喜香烟7条、好日子香烟3条、红塔山香烟12条、玉溪香烟2条、白沙香烟3条、云烟香烟2条、真龙香烟2条、七匹狼香烟2条以及散包的玉溪香烟6包、红塔山香烟10包装入蛇皮袋和纸箱中,然后将蛇皮袋搬到农贸市场存放,再转回现场搬运存装香烟的纸箱。在逃跑途中被他人发现,被告人谭日浪就把装着香烟的蛇皮袋丢弃在路边,将装满香烟的纸箱藏匿于公路边的涵洞中。次日晚上,被告人谭日浪再次窜到藏匿香烟地点取走香烟,尔后将盗窃所得的香烟低价出卖。 2013年元月6日深夜,被告人谭日浪等人驾驶摩托车窜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街,用自制的钥匙撬开位于东兴街道一户人家门锁,盗走简码为578红塔山香烟1条、简码为408白沙香烟1条和零售7包、简码为428小熊猫香烟1条、简码为332红河香烟1条和零售5包、简码为467红塔山香烟2条和零售5包、简码为625好日子香烟1条和零售5包、简码为404双喜香烟2条、简码为160娇子真龙香烟2条、简码为331红河香烟4条、简码为135娇子真龙香烟1条、简码为606黄金叶香烟2条、简码为208红色甲天下香烟2条以及简码为224甲天下香烟1条。经鉴定,上述被盗香烟鉴定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 环江法院认为,从2013年元月3日至2013年元月26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或者单独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达66956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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