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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谎称帮办户口分户诈骗他人钱财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3-10-10 11:19:09
本网讯(赵高超 梁秋云) 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一吴姓女子谎称认识公安机关领导,能够创造条件办理居民户口分户,做生意的杨女士信以为真,数次“送”上钱财,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花费2.5万元办理的五本户口本居然是假的,被公安机关扣押。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家住广西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的杨女士在南宁市某花鸟市场经营花店,生活过得不错。今年3月13日下午,杨女士在南宁市青秀山公园观音禅寺游玩时,一名自称姓吴的年轻女子主动和杨女士搭讪,说认识她的一个好朋友,也在她的花店里买过花。杨女士见该女子年轻、面善,又说得煞有介事,很快就放下戒心与其热聊。可实际上,杨女士面前的年轻“面善”女子却是一个因犯诈骗罪于2007年被判四年有期徒刑,2010年8月才刑满释放的无业女子。 通过聊天,杨女士得知吴某在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委会工作,对征地拆迁情况也较为也解,而其住所正面临拆迁,于是向其了解办理居民分户口对征地拆迁补偿的好处。吴某当即表示其在公安机关有熟人,可以帮忙办理分户,拆迁时可以拿到更多补偿款,但办理每个户口簿要收取3000元打点费用,还滔滔不决向杨女士说了很多关于征地拆迁及补偿的事例。杨女士听后,觉得吴某确实对征地拆迁情况熟悉,在没有查证其工作真实性的情形下就相信了其所说的内容,并与其约好第二天到南宁市邕宁区蒲庙派出所帮办理分立户口事宜。3月14日,两人如约来到该派出所,吴某当着杨女士面,拨通电话联系该所所长何某,煞有其事地向其咨询办理居民户口分户业务,杨某说话的语气和神态看起来与所长十分熟络,使杨女士相信了吴某认识派出所领导。接着吴某趁热打铁,谎称认识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何副局长,让其放心,一定帮办成户口分户。3月14日至21日,吴某以办理分户需各种费用为由分四次陆续向杨女士索要钱财共计2.5万元,且一再向杨女士保证七个工作日可办成。可一周过去,杨女士一再催问也未能收到分立的户口簿。吴某自知无法办理户口簿,只好自掏钱找人办理了五本假户口簿交给杨女士。杨女士收到户口簿后,觉得事有蹊跷,也起了疑心,于是于4月12日自行到南宁市邕宁区蒲庙派出所咨询,结果证实这五本户口簿是假的,也当即被派出所人员扣押。5月4日,吴某见东窗事发,知道纸终究包不住火,只好投案自首,此时骗得的2.5万元早已被吴某拿去赌博,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虚构事实、掩盖真相骗取他人2.5万元,数额属于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吴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处罚和诈骗累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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