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45年患难老夫妻闹离婚 听法官劝说和好如初
发布时间:2013-09-30 10:01:06


    本网讯(程健良)  9月27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大龄老人离婚案。原告黄开基与被告徐锦英均是60多岁的老人,生育有4个子女且均已成家立业。在这本应是安度晚年、享受清福的时侯,他们为何要闹离婚呢?法官带着对这个问题的疑问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经过法庭调查后,该案基本事实已经查明。原告黄开基与被告徐锦英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结婚,至今已经共同生活45年,真正是一对患难夫妻,如今老人都已子孙同堂了。据了解,几十年来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近几年由于双方年纪增大,双方相互沟通少一点,最主要的是因被告平时在亲朋好友之间经常数落原告的不是,导致原告心里有意见,进而使得夫妻感情产生了隔阂。主办法官查清这个矛盾根源后认为该案有调解和好的可能。于是法官着重在调解阶段多花点时间和精力,对双方及时进行有关法律和道德伦理教育,并说明他们40多年的夫妻感情一直都很好,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应该值得珍惜,且已是子孙满堂。虽然目前因双方平时不注意体谅和相互尊重对方产生一些矛盾,但这是难免的,建议双方最好为家庭和睦及子孙着想和好如初。

    最后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工作,原告黄开基与被告徐锦英这对老夫妻终于相互谅解对方,达成和好协议。原、被告双方及其到庭的亲朋好友均对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