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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父不甘心 伪造借据向儿媳索款遭驳
发布时间:2013-09-30 09:51:30
本网讯(周志清 梁斌) 儿子离婚,父亲觉得儿子吃亏、心有不甘,出具假借条要求离婚儿媳还款。9月29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依法驳回了原告王宾的诉讼请求。 被告王强、李倩系原告王宾的儿子、儿媳,两人于2013年8月在法院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共同债务各自承担一半。离婚两天后,王宾一纸诉状将王强、李倩告至法院,诉称自己与2009年5月从银行贷款25000元借给王强、李倩二人买车,要求二人偿还此款。 庭审中,原告王宾向法庭提供了一张其子王强于2009年5月16日书写的借条,证明被告王强向其借款25000元用于购车,要求二被告承担此债务。被告李倩当庭对此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申请对借条的书写时间进行鉴定,随后原告王宾承认该借条为被告婚姻关系解除后补写。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的借条为2013年8月补写,不予采信,另查明原告诉称的银行贷款并不存在,据此,依法驳回了原告王宾的诉请。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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