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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交友不慎染毒瘾 伙同男友盗车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27 09:55:08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女子因交友不慎,结识了一瘾君子并与其交往,在其男友的引诱下也渐渐染上了毒瘾,两人为筹毒资,在男友朋友的组织下实施了盗窃车辆的行为,两人最终均受到了法律制裁。2013年9月26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农东亮、李黛琳均犯盗窃罪,判处农东亮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李黛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3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农东亮及其女友李黛琳为筹毒资,在罗达山的组织下,伙同罗达山、覃明远(两人另案处理),窜到德保县城关镇某宾馆门前,盗窃黄某的一辆五菱牌小型客车。该车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失主黄某。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为人民币27486.2元。

  2012年11月9日16时许,被告人农东亮、李黛琳密谋在县城盗窃物品,曾先后窜到德保县农行宿舍区、德保县城关镇德盛路北二、三巷等地伺机作案,在德保县城关镇德盛路一书店门前,两被告人将陆某所有的一辆豪爵牌两轮摩托车盗走,在将车推到洞奇隧洞前被公安机关查获,该车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失主陆某。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为人民币99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东亮、李黛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数额巨大,两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农东亮、李黛琳在盗窃小型客车过程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两被告人走街窜巷寻找盗窃财物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大,应处法定最低刑以上刑期, 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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