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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妄为盗窃扣押车辆 男子领刑4个月交罚金
发布时间:2013-09-26 11:47:17
本网讯(向星州) 凌云县男子张林庆因无证驾驶把两轮摩托车上路被交警依法扣车,正当张林庆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时,发现自己被扣的摩托车没有被锁上,于是就偷偷把摩托车盗走。近日,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盗窃案件,以被告人张林庆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3年3月16日9时许,被告人张林庆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被凌云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查处并扣留车辆,告知张林庆去交警接受处罚。当日15时许,张林庆到交警接受违法处理时,发现其被扣押的摩托车就停放在交警办公楼前未上锁,于是就用另一备用车钥匙将车偷开回去了。案发后,被盗摩托车被追回,经凌云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1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林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被依法扣押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12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了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林庆系初次作案,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在量刑上,决定给予被告人张林庆从轻处罚。据此,凌云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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