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洗浴中心员工见财起意贼手伸向客人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09-25 14:01:59


    本网讯(程泽恩 杨勇军)  洗浴中心员工发现客人存放衣物时错放衣柜,不是上前提醒,而是伸手盗窃。近日,四川省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胡涂才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胡涂才系荣县某洗浴中心员工。2013年5月5日凌晨,胡涂才在上班时发现一平时未用衣柜内有衣物(系客人存衣时错放),遂产生盗窃恶念。当日清晨8时许,胡涂才利用负责更衣柜安全的工作人员交接班之机,秘密打开该存衣柜,盗窃了顾客李某衣物中的现金10000元。案发后,被告人胡涂才对其罪行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从其租住的房屋内查获赃款10000元,随后发还失主。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涂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胡涂才系初犯、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