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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锁师傅刚出狱自制钥匙盗车再领刑
发布时间:2013-09-25 09:28:23


    本网讯(罗彩萍)  刚刚刑满释放却不思悔改,用自制的钥匙一日盗走三辆电动车。9月24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莫明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莫明康以前是帮别人配钥匙开锁的,觉得帮人配钥匙不赚钱,于是干起了偷盗的事,2013年3月,莫明康刚刑满释放。4月26日凌晨2点,莫明康开着皮卡车到武宣县城西环路一带,用自制的钥匙打开他人的大门,将停放在一楼的三辆电动车盗出后扛到皮卡车上放置,准备运到附近县城去卖掉。

    凌晨4点,莫康明的皮卡车准备开到象州县时,因为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拦截盘查。在盘问之下,莫康明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民警从车上及其身上提取到液压钳、扳手、剪线钳、万能钥匙、硬弓等工具一批,并扣押了车辆。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三辆电动车价值合计人民币7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莫康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数额为人民币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被公安民警检查盘问即交代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其刚刑满释放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案件的情节、性质,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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