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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瘾君子”为筹毒资入室抢劫均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9-23 14:32:00


    本网讯(陈卫革)  青年罗志红、杨周琦毒瘾发作又没钱购买毒品吸食便心生歹念,骑着摩托车在街上寻找目标抢劫,不久他们发现被害人张叶英挎着一个包正推着摩托车进家,便拿电棒进屋电击受害人张叶英,抢走其身上挎包扬长而去。2013年9月22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罗志红、杨周琦犯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3年4月26日23时许,被告人罗志红、杨周琦驾驶一辆摩托车经过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长山街时,看到张叶英背着一个包正推着摩托车进家。二被告人拿着电棒进到屋内对张叶英进行电击,并抢走其身上的挎包(包内有人民币55元、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钥匙等物品)。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1651元。所获赃款二被告人用于购买毒品吸食。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志红、杨周琦结伙入户以暴力抢劫他人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志红、杨周琦、杨快乐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罗志红、杨周琦在共同抢劫中均起主要作用,均以主犯论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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