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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法官两路突击震慑老赖执结23万元标的案
发布时间:2013-09-23 15:03:42
本网讯(卢宝尚) 9月22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奔赴外县冻结银行存款,一路挺进工地查封工程机械,在强劲的执行攻势面前,拖欠23万元拒不偿还的老赖不得不低下头颅与申请执行人签订协议,以和解方式终结案件执行程序。 梁广是长期从事公路工程承包的包干头,在忻城至大化二级公路施工期间与苏见观相识后发展成朋友,因工程资金紧缺,于2011年间先后三次向苏见观借款,共计26万元,约定于工程完工前全部偿还,并以两台搅拌机作抵押物。工程完工后,梁广仅偿还30000元,其余欠款未能依约偿还,苏见观多次追偿未果,遂于2012年4月诉至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梁广偿还苏见观借款23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梁广未自动履行义务,苏见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梁广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限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期限届满后,梁广没有依照规定履行义务,总是辩称目前没有能力履行。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采取措施对梁广的财产进行调查,通过点对点银行查询系统,得知梁广目前在平果县某银行有一笔1万多元的存款,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查明梁广在某工地有执行价值的一批工程机械。为防止信息泄露,不给被执行转移财产的机会,都安法院执行局决定将执行干警分成两路,一路到平果县进行银行存款冻结,一路到工地对财产进行查封,约定两路同一时间实施执行措施。 9月22日上午11时,执行人员在平果、都安两地同步作业,顺利完成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手续办理完毕后,执行人员把采取的执行措施告知正在工地的被执行人梁广,并向其宣传法律规定和不履行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面对威严的执行法官,梁广傻了眼,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提出希望与申请人进行执行和解的请求。 22日下午,当事人双方在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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