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魁勇 张华) 被申请执行人赵广为躲避债务躲藏在外长达8年,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法官不懈执行,终于在2013年9月11日成功划取被申请执行人银行存款5万余元。12日,当法官把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曹彦荣手中时,曹彦荣感动的留下了激动的泪水。至此,该起长达8年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03年5月年至2004年1月,太康县朱口镇赵庄行政村村民赵广,分别借同村村民曹清运(已故)款11000元,曹振亚款1870元,约定月息一分五厘,曹彦荣款15600元,并分别出具了借条。因赵广未及时还款,三申请人催要无果,便向太康法院提起诉讼。2004年11月太康法院依法判决赵广偿还曹清运欠款11000元;偿还曹振亚欠款1870元、利息1588元;偿还曹彦荣欠款15600元。判决生效了,可赵广并未按判决给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赵广所欠债务较多,玩起了“躲猫猫”,恶意逃避债务,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都无法接触到被执行人。2005年3月,三申请人曹清运、曹振亚、曹彦荣向太康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申请财产保全。太康法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执行人赵广位于太康县朱口镇赵庄行政村南临太柘公路北沿的十六间房屋和院落两处。由于赵广指使其同村村民赵某夫妇在法院查封的房产居住,法院执行人员多次给赵某夫妇做工作,让其从赵广的房产内搬走,但赵某夫妇执意不走,由于赵某夫妇已经七十多岁,给其做思想工作做不通,强制执行难度非常大。
虽然该起案件的执行进入死角,但执行法官对该起案件一直不放弃执行。太康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赵广的银行存款以及房屋、车辆、工商登记的登记情况未果。今年9月10日上午,执行人员终于在银行查询到被执行人赵广在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星火路支行有银行存款。太康法院执行人员于当天下午立即驱车前往西安扣划被执行人赵广的银行存款,并于9月11日扣划成功。该案在执行法官八年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