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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坚持不轻言放弃 法官将委托执行进行到底
发布时间:2013-09-18 10:25:21
本网讯(刘弯) 9月17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迎来了一位来自广东省东莞市的远客何民顺,远道而来的何民顺顶着炎炎烈日为该院执行法官送来锦旗,由衷感激执行法官对于外省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始终不言放弃,一直将执行进行到底,历经七年才执结。 何民顺早年与被执行人钟云根在东莞市做工程,施工任务结束后,钟云根假以各种借口拖欠工程款。经多次催讨后,钟云根尚欠何民顺六千余元工程款。2006年,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钟志根应支付6073元给何民顺。同年,何民顺向东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钟云根的户籍在江西省吉安县,居无定所,东莞市法院便委托被执行人户籍地法院予以执行。吉安县法院接到的委托执行函之后,及时予以立案执行。因钟云根常年在外务工,多年不归,执行法官多次组织人员到其老家寻找,奈何人去楼空,执行无果。该案成为执行局一块难啃的“骨头”案。承办此案的执行局刘之义局长从未放弃过对此案的执行,听闻其做生意有存款,于是在每一次的财产查控中都将其身份信息列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今年8月底的财产查控环节,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钟云根在建设银行有16500元的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制作裁定书,扣划其存款。同时,鉴于其拒不申报财产情况,且故意隐瞒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决定对钟云根处以5000元罚款。 执行标的款到账后,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何民顺来领取拖欠7年的工程款及其逾期付款利息,便出现了上述一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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