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夏亮亮) “这场官司让我们全家心力交瘁,感谢法官和法院让我们这么快拿到了工亡赔偿金,让我们能过个安心快乐的中秋节……”9月16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这是申请人代表她全家对法官和法院的由衷感谢。
2009年8月20日,贾小红的丈夫张林忠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2009年10月18日,武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张林忠与武宁县洪天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天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洪天公司不服该裁定,先后向法院起诉和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武宁县人民法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均维持了张林忠的工亡认定。在得到这来之不易的工亡认定后,贾小红就张林忠的工亡待遇向武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经多重法定程序,2012年12月2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洪天公司共赔偿贾小红381880.7元的终审判决,历时3年多的工亡官司终于有了定论,但洪天公司此后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贾小红无奈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在了解案情后,面对如此“冷心”的企业,法官做了两手准备,一是依法向洪天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二是请省高院协助查询洪天公司的银行账户。面对法院和法官施加的强大压力,洪天公司在送达后的第三天支付了180000元的案款,并答应剩余的案款在三个月内履行完毕,申请人也同意了。在省高院的查询结果出来后,法官马上赶到各大银行查询,发现洪天公司在银行有存款。为了让申请人尽快得到赔偿,拿到工亡赔偿金,法官没有选择按照之前的还款方案进行,而是在送达洪天公司后,直接扣划了剩余的全部案款,让这起历时长久的工亡官司在最短的时间里得到彻底地解决,让申请人的身心都得到些许安慰,过上安心快乐的中秋节,让其感受法院的温情和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