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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舅因房产分户争吵 丈夫驾车误将老婆撞死
发布时间:2013-09-23 09:44:33
本网讯(王永东 李小检) 为办房产证,郎舅两人发生争吵,却误将自己的老婆撞死,日前,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金某龙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金某龙与其妻黄某某之兄黄某良于2005年合伙在街上做了一栋五层楼房,当时房产证上只写了黄某良的名字,后两人由于经济纠纷关系恶化,金某龙要求将房产证分户,但黄某良已将房产证抵押贷款,承诺2012年10月份拿出来分户。 2012年11月7日早上五时许,被告人金某龙听到黄某良发动自卸货车,于是下楼问黄新良拿房产证。此前,金某龙的自卸货车与黄某良的自卸货车均停放在自家楼下对面马路上,车头相对而停,相距不足两米。金某龙问黄某良为何不拿出房产证,黄某良讲还差两万元钱没还,于是两人发生争吵。听到吵架,金某龙妻子黄某某与其子女及黄某良妻子姚某某先后下楼劝架。两人吵架被劝停后金某龙叫黄某某等人上楼去。金某龙为了不让黄新良开车走,就想开车去撞黄某良的车,以达到把房产证讲清楚的目的。于是上车发动车子。黄某某来拖金某龙被甩开,黄某某站在两车之间。因天色昏暗,车座较高,被告人金某龙看不到黄某某站在两车之间,挂档撞上黄某良车子,将黄某某当场撞死。 案发后,被告人金某龙打电话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龙应当预见开车撞击黄新良的车会撞到在现场的黄某某,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造成两车撞击后将黄某某挤压致死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没有离开现场,并向到场的民警报告是自已开车撞死黄白梅的事实,属自首。由于死者与被告人金某龙系夫妻关系,本案系过失犯罪。死者其他亲属放弃对被告人金某龙的赔偿诉求,并对被告人金某龙表示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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