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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车主忘记拔钥匙 男子顺手牵羊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9-10 11:40:21
本网讯(王莉 林敏) 一男子与同伴到网吧上网时,发现一辆电动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便生贪念,盗走了电动车,结果落入法网。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覃海峰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10月23日21时许,被告人覃海峰伙同覃志(另案处理)到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来利网吧上网时,覃志发现网吧门口处停放着一辆绿源牌电动车,钥匙正好插在车坐垫的钥匙孔处。覃志遂与被告人覃海峰商量,后由覃志负责看风,被告人覃海峰上前将甘心莹停放于该处的电动车开走。次日,经被告人覃海峰联系,两人将该电动车以价格人民币800元卖给覃志海(另案处理)。2012年12月13日,被告人覃海峰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还失主车辆。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304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海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覃海峰在实施本案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覃海峰犯罪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在本案中的犯罪行为,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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