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贪心男子开着宝马车偷土狗卖钱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13-09-09 11:42:52


    本网讯(梁萍萍)  开得起宝马车用得着去偷土狗吗?数日前,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子移送至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9月5日上午,广西梧州市万秀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邓以添、颜国卫涉嫌盗窃一案。

    今年1月底,颜国卫驾驶一辆白色宝马牌小汽车,与邓以添去到梧州市某大桥桥底附近路边处,看到被害人覃某某饲养的一只土狗无人看管,俩人便商量将狗盗走卖钱,于是邓以添便将狗盗走带上车,由颜国卫接应后驾车逃离现场。尝到“甜头”后,俩人再次寻找目标,2月4日下午,颜国卫又驾驶该白色宝马小汽车,与邓以添去到梧州市白云路某杂货店,用同样的作案手法将狗盗走逃离现场。后俩人将土狗出卖,分得赃款,邓以添有事便离开了。当天晚上,颜国卫想起之前看到某车库门口处有两只土狗,便又驾驶宝马车,联系陈某(另案处理)来到该仓库,里应外合,将被害人梁某某饲养的两只土狗盗走带上车。

    尝到多次“甜头”的颜国卫真是偷狗偷上瘾了,2月7日上午,他又驾驶着他白色宝马小汽车与邓以添到苍梧县去寻找“猎物”,在某公司门口,发现土狗一只,便打算将狗盗走,结果被值班人员当场逮个正着并报警。案发后公安人员依法没收了该土狗并还给被害人钟某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以添、颜国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合伙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以两被告人犯盗窃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两名被告人开着宝马车,按理应该过着生活无忧、非常风光的生活,不料却干着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开着名车四处偷盗他人饲养的土狗用于出卖,而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给宝马车加油。既然车辆加油的钱都要靠盗窃维持,为何还要开名车呢?开名车的虚荣心和贪心,不但让两名好面子的被告人换来了八个月的牢狱之灾,还要缴纳罚金,而用于作案的那辆宝马车,也要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最终两被告人损失的金钱大大超过了其所盗窃的几只土狗,而因此所失去的八个月自由更是金钱换不来的,两被告人此举实在是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